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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4/9/10 17:21:18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 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取得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 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 师执业资格考试。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 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执业资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 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 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 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考试概述

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报考所需资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报名增项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
专业对照表(一)
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其他
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 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 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专业对照表(二)
序号
2004~现在专业名称
序号
2004~现在专业名称
1
建筑工程技术
36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2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7
公路监理
3
基础工程技术
3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4
建筑设计技术
39
高速铁道技术
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电气化铁道技术
6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41
铁路工程技术
7
室内设计技术
42
港口工程技术
8
环境艺术设计
43
管道工程技术
9
园林工程技术
44
管道工程施工
10
城镇规划
4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46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1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47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1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48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1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49
信息安全技术
15
建筑工程管理
50
图文信息技术
16
工程造价
51
微电子技术
17
建筑经济管理
52
无线电技术
18
工程监理
53
广播电视网络技术
19
市政工程技术
54
有线电视工程技术
20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55
通信技术
21
给排水工程技术
56
移动通信技术
22
水工业技术
57
计算机通信
23
消防工程技术
58
程控交换技术
24
物业管理
59
通信网络与设备
25
物业设施管理
60
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
26
水利工程
6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27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62
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
28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63
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29
灌溉与排水技术
64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
30
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
65
机械设计与制造
31
河务工程与管理
6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2
城市水利
67
数控技术
33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68
电机与电气
34
水利工程监理
69
工业设计
35
公路运输与管理
7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7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序号
2004~现在专业名称
序号
2004~现在专业名称
7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6
矿山测量
72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7
材料工程技术
7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108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7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109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7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110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76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11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77
林业技术
112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
78
园林技术
113
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
79
林产化工技术
114
供用电技术
80
木材加工技术
115
电网监控技术
81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116
农村电气化技术
82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117
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
8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118
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84
轮机工程技术
119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85
船舶工程技术
120
精密机械技术
86
航道工程技术
121
计算机控制技术
87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122
液压与气动技术
88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123
计算机应用技术
89
航空通信技术
124
计算机网络技术
90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125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91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
126
计算机系统维护
92
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
127
环境监测与评价
93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
128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94
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129
城市水净化技术
95
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130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96
工程地质勘查
131
安全技术管理
97
煤矿开采技术
132
广播电视技术
98
金属矿开采技术
133
影视多媒体技术
99
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100
矿井建设
   
101
矿山机电
   
102
矿物加工技术
   
103
选矿机电技术
   
104
工程测量技术
   
105
工程测量与监理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专业类别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大纲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沿用2009年大纲(第三版),考试大纲上的标题全部包括了教材的内容。大纲上已经写明了“掌握、了解、熟悉”等等。由于二建教材的学习培养目标是要求书本上基本上都至少要熟悉和了解,大部分要掌握。所以考纲就涵盖了教材所有。
试内容轻重如下:70%掌握的内容、20%了解的内容、10%熟悉的内容。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全国各个地区的合格分数不一样,应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主,也可以关注好好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网的最新动态。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 不得高于总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考试题型
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小时
单选60个,多选20个
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小时
单选70个,多选25个
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小时
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分析4个(其中案例题80分)
120

考试通过率

       二级建造师考试全国的通过率只有可怜的10%,甚至都不到。根据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通过分数线来看:施工管理是120分,通过分数线是60分; 法律法规是100分,通过分数线是55分;实务是120分,通过分数线是55分。其实建设厅为了预防建造师的泛滥,每年全国的通过率都只会控制在10%左 右,例如你100个人考试,他只让你10个人通过,那么齐10个人那个档,别的都不通过。

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 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 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开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前,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 同,防止用错;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答题卡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首先应在试卷上填写工作单位、准考证号和姓名。然后在答题卡上,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 阿拉伯数字,每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同时涂黑对应的考试科目的信息框。
2、考试时,要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对应题号下涂黑所选信息点。注意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可以先在试卷上作答,然后集中填涂答题卡。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报考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考试时间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其中,安徽、云南、重庆、福建、湖北、陕西、辽宁、上海、江西、湖南一级江苏省的大部分地市的考试时间定为6月1日、2日,其他省市也在陆续确定考试时间。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1日、6月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前准备
       二级备考中,对于每一位同学来说都是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合理安排学习就很重要,同时也需要调节心情。简单的分析,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研究。首先是调整饮食以及作息,让精力保持旺盛的状态,其次让自己的心态渐趋平静,不要产生很多的不良状态。最后,不要给自己的压 力太大,因为精神紧张绝对是负面情绪的表现,同时也容易让自己的心态失衡,无论是喜悦式的紧张,还是非喜悦式的紧张,都是需要这样做的。
       在考试的时候,可能很多朋友多会出现紧张的情绪,那要如何调整呢?其实紧张是人正常的心理反应,如果在适度的范围 内,对健康是有益的,也是激励心理学研究的重点。但是突破自己所能够承受的心理下线,这就会导致情绪失控,严重的影响自己的心情,进而会对考试产生很不好 的影响。而紧张的调节是因人而异的,这没有统一的方法进行完善的处理。但是不要把这个过程想象得过于困难,或者总是想着假如没有考过该怎么办?
       其实参加了考前培训的朋友们,都不许太担心,因为你只要在课堂上听了老师的讲解,并下来对每一个考点进行了复习,要通过考试是不成问题的。但是考生上课不认真,下来不复习,那么就不敢保证了。

考试用具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除开卷考试科目 外)。开考后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成绩查询
       2012年10月二级建造师各省市成绩查询已经开通。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有效期限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执业范围
1、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钢结构、高耸建筑物、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预应力、爆 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特种专业 
2、公路工程:
公路,地基与基础、土石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预应力、爆 破与拆除、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桥梁、隧道、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特种专业 
3、铁路工程
铁路,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附着升降脚手架、预应力、爆 破与拆除、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铁路桥梁、铁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电务、特种专业 
4、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土石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 温、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预应力、爆 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桥梁、机场场道、机场空管、航站楼弱电系统、机场目视助航、航油储运、暖通、空调、给排水、特种专业 
5、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附着升降脚手 架、爆 破与拆除、港口及海岸、港口装卸设备安装、航道、航运梯级、通航设备安装、水上交通管制、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船台、船坞、滑 道、航标、灯塔、栈桥、人工岛、筒仓、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围堤、护岸、特种专业 
6、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建筑防水、消防设施、起重设备安装、爆 破与拆除、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河湖整治、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送变电、管道、无损检测、特种 专业 
7、矿业工程
矿山,地基与基础、土石方、高耸构筑物、消防设施、防腐保温、环保、起重设备安装、管道、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建筑防水、爆 破与拆除、隧道、窑炉、特种专业 
8、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爆 破与拆除、环保、桥梁、隧道、道路路面、道路路基、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体育场地设施、给排水、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管道、特种专业 
9、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通信线路、微波通信、传输设备、交换、卫星地球站、移动通信基站、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本地网、接入网、通信管道、通信电源、综合布线、信息化工程、铁路信号、特种专业 
10、机电工程
机电、石油化工、电力、冶炼,钢结构、电梯安装、消防设施、防腐保温、起重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环 保、电子、仪表安装、火电设备安装、送变电、核工业、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无损检测、海洋石油、体育场地设施、净化、 旅游设施、特种专业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初始注册流程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本文着重介绍二级建造师初始 注册和注册流程事宜。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注册有效期满,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下(仅供参考):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1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二、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这一段主要讲的是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流程问题,具体的情况可见下文:
1、上“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输入信息,记住密码;
2、通过密码登陆系统,在出现的版块里填个人真实资料;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提交;
4、插入你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6、用档案袋装如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
·申请表
·企业资质复印件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复印件
·照片
以上完善并完成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到发证一般为半年。证件时间过期之后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不需要按照以上流程,只需要再进行核对并考试合格就可以。
证书年审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证书年检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职业定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的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 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 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 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职业薪水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截止2012-12-18,全国二级建造师工资查询结果,二级建造师平均月收入为5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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