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生来华就读不得就业和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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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生来华就读不得就业和经商

教育部昨天开始对《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中明确,国际学生在*的高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境内常住的国际学生,须有父母正式委托在*境内常住的监护人。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际学生”涵盖了从*园到高校本、硕、博学生。*各级各类学校招收国际学生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者再将招生情况报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可自主确定国际学生的课程和教学。*学校一般不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军训、政治性活动。学校应当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内不得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
 *学校招收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境内常住的国际学生,须要求该国际学生的父母正式委托在*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人作为该国际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际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的具体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