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各建设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
根据国家住建行政部门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将组织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课时
1、课程结构与学时安排
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业协会、*安装协会及其它牵头单位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规定,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必修课与选修课讲授内容
(1)以建筑工程专业为例,参照*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各课程单元的教材章节内容组合情况说明》执行:
|
|
课程
|
授课内容
|
必修课
|
单元1
|
建造师法律责任与职业道德
|
包括:“综合科目”中的第1章、第3章和“建筑工程科目”中的第4章:建造师继续教育概述;建造师法律责任;建造师职业道德;建造师诚信制度。
|
单元2
|
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
|
包括:“综合科目”中的第2章: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与发展;工程项目总控理论及应用;工程项目全寿命集成化管理;信息化与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工程管理。
|
单元3
|
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
|
包括:“综合科目”中的第4章:国内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与政策;国际常用的施工合同文本及比较;国外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工程承包的法律问题。
|
单元4
|
工程项目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
|
包括:“建筑工程科目”中的第1章和第3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新发展;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项目承包模式;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与承包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
单元5
|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
包括:“建筑工程科目”第2章中的2.1、2.6、2.7、2.8:建筑技术发展趋势;建筑工程新材料;建筑施工新工艺;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第2章中的2.2、2.3、2.4、2.5:深基础施工技术;高层/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大跨空间建筑施工技术;减震控制建筑技术。
|
单元6
|
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新标准与规范
|
包括:“建筑工程科目”第5章中的5.1、5.3:新近颁布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5章中的5.2:新近颁布的建筑工程标准与规范。
|
单元7
|
课程讨论
|
|